事务所信息
出具主体、文号前缀、报告地点:写进报告、函件和底稿首页的信息
在「系统设置 › 事务所信息」填写。这里的内容会写进审计报告、询证函、管理建议书和底稿首页,建议第一次使用就填好。个人用户填自己的姓名和所在所。
出具主体
一家所可以有几个“出具主体”(比如在几家所执业,或一家所有几个主体),各建一个;新建的项目默认用标着“默认”的那个。点「新增主体」添加。
每个主体填这些: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主体类型(必填) | 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机构、其他,决定报告和函件里的落款类型 |
| 全称(必填) | 写进审计报告落款、询证函、管理建议书上 |
| 文号前缀 | 简称,用来生成报告文号,如“简称审字〔2026〕0188号”;没填时,登记报告需要手工填文号 |
| 报告地点 | 审计报告落款的地点;没填就留空,由项目组自己填 |
下面还有“报告上的人员预设”:报告首页等处的默认签字人等。项目里指定了负责人的,以项目为准。

填完点页底的「保存」。有没保存的改动时,页底会提示。
小提示
- 之后换所名、换文号前缀,已经出过的报告不会被改,新出的才用新信息。
- 默认签字人、复核人等人员信息,在「人员与权限」「人员资质」里维护,详见人员与权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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